《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研究》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侵权法研究”的最终成果。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研究》全面系统地探讨侵权责任的四大构成要件,包括自己的加害行为与准侵权行为、损害、因果关系和过错。作为思维工具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理论从某种意义来看,侵权责任法是关于一方(加害人或者对准侵权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害承担责任的法律。前者,我们称之为“加害人一方”或者“赔偿义务人”,后者我们称之为“受害人一方”或者“赔偿权利人”。加害人一方对受害人一方遭受的损害承担诸如赔偿一类的法律责任,需要存在某些主观上和客观上的条件,以证明这种对他人之损害承担责任的公正的合理性。这些主观和客观上的条件即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观条件与人的行为(及“准行为”)、行为人的内心状态有关,客观条件则与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相联系。某一案件符合侵权责任的全部构成要件,加害人一方则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缺乏任何数个或一个构成要件,则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