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发,1947年12月生,河北省清河县人。现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考评委员会委员、天津法官学院第一专职副院长、教授,兼国家法官学院天津分院第一专职副院长、教授。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李大钊思想研究会副会长等职。1995年享受国务院专家特岗津贴。现为天津市政协委员、天津市南开区政协委员。 该同志长期从事审判、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注重应用法学的研究。专著《民法债权原理与新论》、《合同法实用问答》、《合同纠纷的预防与解决》等。主编《改革开放中国的民事审判理论与实践》、《中国民事诉讼理论与实务》、《怎样打赢民事官司》等。该同志结合实际研究法学,曾撰写出一些在全国很有影响的法学论文、调研报告或司法建议,其中有的观点被立法机关采纳,有的司法建议被中央有关内参及新华社内参刊登,被领导机关决策采纳后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为我国的司法改革乃至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