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文论家,当然是我的朋友,曾经建议我:写文章不一定写得太多,写得太多不一定就好。我琢之磨之,窃以为他的建议既是善意,又有道理,属总结了一些作家得失之后的经验,我便接受而实行。我的实行,无非是不想写时,不要硬写,甚至是想写时,也不急于写,这就多少有一点禁欲的意思了。然而停下来,把笔放在书桌上或者装进书包里,对我实在是一种折磨,我真的惶惶不可终日,而且到处迁怒。乱发脾气,除非把笔拿起来才能心平。伏案工作,在别的人感觉,大约是很辛苦的,我偶尔从含金的目光能觉察一点对我的佩服和同情。同情是指,今夕何年,他还写文章?佩服仍是指,今夕何年,他还写文章!在这些目光之中,我显然是一个落伍者或者坚守者。坚守者似乎带着一点所谓的人文精神了,然而坚守者坚守什么呢?我从来不体会西安城门下那种长年唱秦腔的乐趣,也不体会朱门方桌上那些整夜打麻将的乐趣,由此我推想.别的人自然不体会我写文章的乐趣。因为我的写文章,完全是一种个人的爱好,是我最大最深的爱好,让我去掉这个爱好,或者减弱这个爱好,在我都是一件难受的事情,比喻粗俗一点.仿佛是登徒子之去掉色,瘾君子之戒掉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