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装卸时间与滞期费的概述
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约下的半年时间计算与滞期费
第三章 装卸时间开始计算的先决条件之一:船舶抵达
第四章 明示条文去提前装卸时间的计算
第五章 待泊时间照算装卸时间
第六章 船舶—抵达即可马上挂靠泊位/泊位任何时间可进出
第七章 半年时间开始计算的先决条件之二:船舶备妥装卸
第八章 装卸时间开始计算的先决条件之三:递交准备就绪通知书
第九章 无效通知书被无条件接受与弃权/禁止翻供的争议
第十章 无效通知书作为初步通知的争议
第十一章 特定情况
第十二章 合约中固定装卸时间的表述与计算
第十三章 租约中没有固定装卸时间约定的法律地位或者约定是CQD
第十四章 停止装卸时间计算或/与滞期费的情况之一:船东有过错或者为了自己事情/利益/方便撤走船舶
第十五章 停止装卸时间计算或/与滞期费的情况之二:明示与针对性的免责条文
第十六章 其他有关装卸时间的问题
第十七章 装卸时间的终结
第十八章 滞期费与滞期损失
第十九章 滞期费索赔的时效
第二十章 中止与留置条文
附录A Laytime Definitions
附录B Charterparty Laytime Definitions 1980
附录C Voyage Charterparty Laytime Interpretation Rules 1993
附录D Baltic Code 2003 Charterparty and Laytime Terminology and Abbreviations
案例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