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982年开始在宁波建设第一个VTS系统,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按照国际海事组织确定的运行原则,对船舶交通状况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近年来,VTS系统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交通组织、航行监管和支持联合行动等项功能,为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提高交通效率和保护水域环境作出了贡献。截至2006年底,我国在沿海水域和长江主要航段相继建成并正式运行了24个VTS系统。 为满足国内、外航运企业、船员对我国VTS系统的了解、熟悉和使用的要求,满足相关部门的需要,为向航海者提供及时有效的航行安全信息,我们出版了《中国沿海内河水域VTS用户指南》。本指南是在原《VTS用户指南》的基础上,补充、新增内容而成。期望本指南的出版可满足使用者的需要,有益于我国沿海内河水域船舶航行安全与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