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学常识》是中等艺术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课程。但多年以来,由于缺乏基本教材,给教学带来很大困难。为了适应全国中等艺术学校艺术理论教学的需要,同时又照顾到广大青年文艺工作者、业余文艺爱好者以及文化艺术干部的要求,文化部教育局于1983年初邀请高等艺术院校的几位艺术理论教师,草拟了本书的详细提纲,并于同年四月在河南洛阳召开的全国中等艺术学校艺术理论教学会议上加以修订。本书是根据会议修订的提纲进行编写的。本书共三十一课,主要内容:艺术起源于劳动,社会生活是艺术的唯一源泉,艺术是社会生活在人的头脑中反映的产物,形象性是艺术的基本特征,艺术是情感的结晶,艺术应该是美的,艺术能帮助人认识生活,,艺术能提高人的精神境界,艺术能给人美的享受,阶级社会中艺术是带有阶级性的,主题是艺术作品的灵魂,典型形象是艺术作品成功的标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