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的试点和推进是我国刑罚制度的一项具有跨世纪、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这一改革并非仅限于在社区的刑罚执行问题,随着社区矫正运作的深入与发展,它将涉及我国刑罚方法的改革与完善,涉及刑罚适用模式由以监禁刑为主向以非监禁刑为主的过渡和转变,涉及对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重新审视和改革,涉及我国的刑罚方法由以社会保护为主向兼顾社会保护与犯罪人、被害人权利保护方向发展的理念转变。我国社区矫正的试点于2002年在上海率先起步到现在已进入第六个年头了。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确定了京、津、沪、江、浙、鲁为全国社区矫正首批试点省市,2005年1月,两院两部又在全国确立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单位,现在实际开展试点的省市已达到23个,并拟在条件成熟时扩大到全国。在当前和今后社区矫正试点和推进的过程中,有许多问题需要加强研究和探讨,以促进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社区矫正运作模式,尽快培养和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同时也需要让广大群众逐步认识、认可和接受这一制度,让社区服刑人员知道自己的义务应当如何履行,自己的权利应该如何保障。正是基于此目的,我们上海政法学院社区矫正研究中心《社区矫正制度研究》课题组从2004年lO月开始,历时两年半合作完成此书稿。希望能够抛砖引玉,推动我国社区矫正运作和研究的发展与深入,使我国的刑罚制度能够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因能力和水平有限,书中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有些观点尚未经过实践的检验,敬请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及广大读者指正。我们在撰写书稿时,注重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重视对国外先进经验的借鉴,但立足于我国国情,推动社区矫正的本土化进程;二是注重理论与实践的密切结合;三是力求通俗易懂,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思辨之争,以满足包括社区矫正工作者以及社区服刑人员阅读的需要;四是增加了在社区矫正操作层面的探究,并提出了改进的思路;五是对现行的法律框架进行了突破性探讨,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正方案和可行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