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而非教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就在于它的研究对象不是一般的教育现象或教育问题,而是成为法律问题的教育问题,即教育法律问题。教育法律问题首先是教育问题,只有当其中的某些教育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时,才成为教育法律问题。《教育法律问题研究》以12章的形式,分别对相关的教育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其内容既涉及教育法作为一门学科的学科建设研究,如教育法的体系与教育法的地位问题;又涉及教育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如教育权与受教育权问题、教育基本问题等;还涉及教育法制的实践问题,如学校、教师、学生的法律地位问题,学位章程,校园安全等问题。正是基于《教育法律问题研究》跨度大的特点,所以对某一教育法律问题的研究可能会较宏观,不细不深,再加之本人常识所限,因而《教育法律问题研究》的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同行的专家、学者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