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第一章 作为人权的救济权
一 关于权利的救济
二 自我救济的权利
三 权利救济的结构
第二章 私力救济与本人审判:法官社会(一)
一 自然状态与私力救济
二 本人审判和作为本人的他者审判
三 私力救济与规则
四 私力救济与实体正义
五 救济权利和救济权力的分离
第三章 公力救济与司法救济:法官社会(二)
一 公力救济的运行机制
二 司法救济中心主义
三 司法救济的目标和方法
四 国际人权法中的救济权
第四章 恢复原状的神话
一 审判之后
二 恢复原状与恢复正常
三 司法救济的危机
四 权利交易:法律经济学的实质
五 权利主张与权利救济
第五章 自力救济的复兴
一 权利救济结构的第二次转型
二 自力救济与服从性法治
三 角色规则
尾论 理想抑或乌托邦:超越司法救济中心主义
一 作为“理想类型”的权利救济
二 没有司法的法治社会如何可能
三 权利救济在中国的前景
四 作为结语的总结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