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关于“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的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确立的“十一五”我国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抓两头,带中间”,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作为总局推动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和综合平台。“创模”旨在树立一批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推动环保历史性转变”的先进典型;“城考”旨在全面推动城市政府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新的“创模”指标体系包括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等四大类指标的30项必考指标和2项参考指标。这些指标将引导模范城市和创模城市争当“三个模范”即: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第六次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模范;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章和技术规范的模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模范。“城考”是“创模”的基础,“城考”16项指标全部包含在“创模”30项必考-指标中。全国所有设市的城市政府都要参加“城考”,只有“城考”先进的城市才具备申请“创模”的条件,城考工作主要由各省级环保部门组织实施。“创模”和“城考”工作不能唯指标而指标,每一项“创模”和“城考”指标都代表着城市政府应认真执行涉及这一方面工作的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章和技术规范。本书收集了与“十一五”“创模”和“城考”指标相关的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章和技术规范,可供所有参加“创模”和“城考”以及复查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政府领导、有关部门、重点污染企业、科研院所、专家和广大市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