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实体权利
一、平等权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权
四、宗教信仰自由权
五、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
六、人身权
七、生命权
八、健康权
九、财产所有权
十、文化教育权
十一、劳动权
十二、休息权
十三、国有土地和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
十四、承包经营权
十五、物质帮助权
十六、取得国家赔偿权
十七、获得行政服务权
十八、行政处罚豁免权
第二部分 行政程序权利
一、知情权
二、参与权
三、听证权
四、陈述申辩权
五、抵抗权
六、复审权
七、复议权
八、行政诉讼权
九、赔偿权
十、补偿权
十一、检举控告举报权
十二、补助救助权
十三、其他行政程序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