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研究目的主要是在概括和组织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较为完整的合谋腐败的经济学分析框架,为全面而严格地制定和实施有关反合谋腐败的政策措施提供必要的理性审视。我们在本书中将合谋腐败定义为一群作为互补性政府物品的供应者的腐败主体,通过一个可执行的和自我执行的私下合约滥用委托权利,以最大化贿赂总价值的腐败行为。本书分为七章。第1章的内容主要是叙述了研究合谋腐败的现实背景和相关的经济学文献,重点探讨了合谋腐败的性质及其特征,并对本书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内容安排以及本书的主要创新之处做了提纲挈领的说明。在第2章我们侧重研究了合谋腐败的类型。第3章和第4章是我们研究的重点。在第3章中,我们关注了这样一些问题:合谋腐败的形成机制是什么?特别是构成合谋腐败形成机制的条件是什么?我们认为,构成合谋腐败形成机制的主要条件有物质条件、制度条件、信息条件、道德和心理条件以及关系的长度。这五种条件相互作用才能形成合谋腐败。第4章我们在假定腐败主体之问已形成合谋的基础上探讨合谋腐败主体如何执行他们之间的“私下合约”。我们沿着梯诺尔(1992)的思路,即合谋的执行机制声誉和重复得以实现,具体分析了合谋腐败执行中的重复和声誉机制。第5章主要在将上述分析和我国的经验相结合的基础上,探讨合谋腐败的特殊的危害性。第6章是应对性研究。在这章中,我们首先回顾了梯诺尔的“防范合谋原理”和国内外打击合谋腐败的基本经验,由此我们归纳了反合谋腐败的约束条件,最后是一些政策性建议。第7章是全书的结论。在这部分里,我还列出了一些从经济学角度研究合谋腐败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本书的创新之处主要可归纳为三点:第一,定义了合谋腐败的概念,且较全面地分析了合谋腐败的性质特征。第二,从经济学角度把合约理论和腐败理论直接结合在一起,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一个较完整的分析合谋腐败的直观性的分析框架。第三,腐败行为涉及经济、政治、文化、道德等各个因素,即使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腐败的经济学与经济学既有的分析对象相比,在许多方面仍然不能够实证地度量和统计,因此,我们拟使用式样化事实和实例化模型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合谋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