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高县北部三镇庙宇及庙会,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依旧艰难的村民生活中,于情理之中迅速复兴。在村民的需求之中,在民间信仰的扩布之中,在村民的意识及行为之中,它们于涅柴之后的再生是有选择和多功能的,并具有自身恢复与适应调节能力。这使停止或处于暗流状态的民间乐班复又大张旗鼓地出现于该场合之中。阴阳与鼓匠,是当地对于分别以笙管与唢呐为主奏乐器的民间仪式音乐班社成员的不同指称。原本具有不同民族特征的乐器,笙管与唢呐,在曾经是多民族交相融合的区域之中相遇,同时被村民接受与使用。在数百年的变迁中,唢呐与笙管相谐与和鸣。社会身份首先是普通村民的阴阳与鼓匠,亦因其吟诵经文、乐器演奏等相关技艺而成为与普通村民相异的仪式执行人。阴阳与鼓匠乐班并非纯粹的音乐组织,而是活跃在当地庙会及丧葬礼仪中的仪式班社。作为象征体系中的文化符号,他们链接着村落中的群体仪式与家族仪式。生活于人生礼仪与社区礼仪之中的阴阳与鼓匠乐班,是与周遭村民精神上互助互惠、经济上接受世俗化集体供养、并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艺术班社。或日,乐班成员是经营着自己的班社,生存在村落礼俗文化里、接受世俗化的集体经济供养之中的小农。在民间信仰体系中生存的阴阳与鼓匠乐班,由于功能的同及不同,不仅构筑了村落生活级序,而且,通过仪式过程中的不同角色扮演,演绎了仪式中间层次的内部细分。其中阴阳所执行的仪式指向更多的偏向神灵,亦因其遵循或日固守而代表秩序空间中的相对核心地位。鼓匠,则是促使传统生“变”的因素之一,其变化显现得颇为隐蔽与微妙:在表面乐曲增减及改变的现象中,实际蕴涵着功能实质的稳定与不变。正因其表面彰显的善变,所以鼓匠能够在时政更替之中主动吸收与纳用新鲜事物、迎合不断变化的观众口味,在传统与现代之间迅速发现与保护自己位置的能力是阴阳所无法相比的。这,也是鼓匠似乎更能超然于历史而生存的原因之一。阳高县北部阴阳与鼓匠乐班,作为建构秩序空间的中间砖石,链接起秩序仪式与象征体系主轴中的“神圣”与“世俗”、“神灵”与“村民”的极点两端;并通过在秩序空间——庙会与丧葬——的特定环境中,经由阴阳与鼓匠乐班的音乐建构(music making),用两种功能相近、用法相异的文化符号共筑了个性化的地方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