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序
英文版序
判例一览表
法律、法规一览表
术语表
第一章 引言、理论与历史
一、引言
二、定义
三、法律与语境
四、红灯理论与绿灯理论
五、行政法与现代国家的起源
六、“司法适当角色的回归?”
七、冤屈救济之链?
第二章 宪法理念及行政权
一、引言
二、议会主权
三、威斯敏斯特模式与白厅模式
四、坚持司法权威
五、权力分立:本质及内涵
六、法治
七、结论
第三章 现代行政国家
一、引言
二、权力
三、中央政府
四、全民健康服务(National Health Service)
五、非部门性公共机关
六、权力下放与地方政府
七、警察当局
八、私有化与规制
九、《公民宪章》、服务至上和公共部门改革
十、信息公开
十一、结语
第四章 欧盟
一、导言与背景
二、欧盟条约与组织结构
三、欧盟法的渊源与原则
四、欧盟法上的司法审查
五、欧盟法在国内法院的实施
六、欧盟法在英国
七、结语
第五章 责任机制的一般问题:英国议会和议员的作用
一、引言
二、大臣责任制
三、克里切尔高地事件(Crichel Down affair)
四、政治意义
五、法律意义
六、下议院议员的作用
七、议会对委任立法的控制
第六章 “监察专员原则”
一、导言与定义
二、监察专员原则的历史与发展
三、与大臣责任制的冲突
四、议会行政监察专员或议会监察专员的工作量
五、申诉程序:“下议员的过滤”
六、职权和限制
七、何谓不良行政?
八、《议会行政监察专员法》第7—11条规定的调查程序
九、救济建议权:完全调查
十、监察专员原则的扩张
十一、公共服务改革办公室(Office of Public Service Reform)、服务至上与《公民宪章》
十二、评价
第七章 裁判所与调查
一、引言
二、裁判所
三、调查
第八章 行政法与人权
一、引言
二、人权与《人权法》出台前的普通法
三、为什么执行《欧洲人权公约》?
四、《人权法》、<欧洲人权公约》与宪政原则
五、《人权法》、《欧洲人权公约》与普通法的发展
六、结语
第九章 司法审查引论
一、引言
二、权力
三、上诉或监督管辖权
四、原则的确立
五、裁量与义务
六、救济
七、公法与公法的划分
八、结语
第十章 违法(一)
一、引言
二、显而易见的越权
三、滥用权力:一般意义上的不合理、目的与相关性
四、相关考虑与不相关考虑
第十一章 违法(二)
一、引言
二、束缚裁量权:根据政策作出决定
三、通过禁反言类推束缚裁量权
四、通过合同束缚裁量权
五、通过违法委任束缚裁量权
六、事实错误:法律错误
七、司法对委任立法的控制
第十二章 韦伯内斯伯里不合理或不理性与比例原则
一、引言
二、韦伯内斯伯里不合理与一般性不合理之区别
三、不合理原则的历史
四、不理性:Diplock勋爵在CCHQ案中的重新阐释
五、比例原则
六、结语
第十三章 程序不当(一):法定要求
一、引言
二、程序越权
三、法定要求:判例法的暗示
四、结语——常识性方法?
第十四章 程序不当(二):自然公正(或公正)原则的发展
一、引言
二、历史
三、Ridge v Baldwin案的影响:不同的公正要求
四、对公正的合法预期
五、自然公正原则与国家安全
第十五章 程序不当(三):自然公正(或公正)原则的要求
一、公平听证权
二、反偏私原则
三、结语
第十六章 1998年《人权法》与司法审查理由
一、引言
二、《人权法》与违法
三、《人权法》与比例原则
四、《人权法》与程序不当
五、结语
第十七章 对司法审查明示和默示限制:排除条款和期限条款、特权与公共利益豁免
一、引言
二、排除条款与期限条款
三、主观性规定
四、记录表面错误
五、默示限制司法审查(一):对特权的司法监督
六、默示限制司法审查(二):公共利益豁免
第十八章 过滤机制:救济的配置
一、引言
二、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三、起诉资格要求
四、救济的裁量性
五、穷尽替代救济途径
六、期限
七、迟延与案件管理
八、结语
第十九章 救济
一、引言
二、司法审查救济的申请程序
三、公法救济方式
四、私法上的救济方式
五、法国的方法
六、公务不法行为侵权责任
七、救济:评价与结语
第二十章 合同与公共机关
一、引言
二、政府的缔约权
三、束缚裁量权
四、司法责任
五、无效合同
六、返还与公共机关
七、结语
第二十一章 公共机关的侵权责任
一、引言
二、公共机关的赔偿责任:主要类型的侵权
三、过失侵权责任、公共职能与普通法上的注意义务
四、Barrerr v Enfield:迈向更多的侵权责任
五、《人权法》与侵权责任
六、结语
第二十二章 面向未来的行政法
一、2005年《宪政改革法》
二、信息公开
三、法院与宪政的平衡
四、目前是否存在行政法制度?
五、结语
参考文献
索引
译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