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文物名胜录》汇集了1992年以前太原市文物普查的全部资料,计包括古代建筑、石窟、石刻、雕塑、古墓葬、古文化遗址及革命文物遗址696处。其中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太原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0处,以及各区、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秋,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视察市文物工作时提出,文物名胜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文化遗产,党和人民政府一向对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十分重视。太原是一座具有2400余年历史的文化古城,地上地下文物十分丰富。建国以来,在中共太原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市文物部门做了大量的保护和调查研究工作,有必要将调查成果编印成书,以全面反映太原市现存文物情况,为今后的文物保护、宣传、利用提供科学而确切的资料。为此,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发起,太原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和太原市晋祠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组织编写了这本《太原文物名胜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