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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学习与辅导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学习与辅导

定 价:¥10.00

作 者: 吕振勇 著
出版社: 中国电力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电力网及电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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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801257093 出版时间: 1998-04-01 包装: 平装
开本: 页数: 153 字数:  

内容简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重新修订,已于1998年1月7日由国务院发布实施。本次《条例》的修订,体现了《电力法》所确定的政企职能分开的原则,扩大了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增加了电力企业对电力设施保护的责任,使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和电力企业的职责更加明确,同时对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加大了打击力度,突出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法律原则,并充分保护了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为贯彻和实施好《条例》,请各单位立即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条例》,同时部决定将1998年5月份定为全国电力系统《条例》宣贯月。现将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一、各单位要抓紧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深入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二、各单位可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板报、标语及其它舆论工具和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条例》,通过一些典型案例,开展生动的宣传教育,务求取得实效。也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广大农村、城镇大造声势,广为宣传,使《条例》深入人心。三、各单位要将《条例》列入“三五”普法规划和工998年度实施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根据《条例》的内容作出依法治理的规划。四、在5月份的《中国电力报》等报刊上开展知识竞赛。同时,在《中国电力报》上开辟专栏,刊登有关贯彻《条例》的案例和各地开展活动的动态和体会。五、由部组织拍摄宣传《条例》的公益性广告片,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间播出;同时组织有关单位拍摄贯彻和解释《条例》内容的辅导录像片。六、各单位要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宣贯工作,并请将宣贯工作计划和安排于4月15日前报部办公厅,同时抄送国家电力公司政法局、安运部。

作者简介

暂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学习与辅导》作者简介

图书目录

第一讲 修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修改《条例》的必要性
二、修改《条例》的重要意义
第二讲 修改《条例》的指导思想与修改的内容
一、修改《条例》的指导思想
二、《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
第三讲 新《条例》体现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内容和特点
一、新《条例》体现的基本原则
二、新《条例》的基本内容与特点
第四讲 新《条例》涉及的法律关系
一、电力设施保护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点
二、电力设施保护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三、新《条例》调整电力设施保护法律关系的方法
第五讲 新《条例》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
一、新《条例》的立法目的
二、新《条例》的立法依据
三、新《条例》的效力范围
第六讲 电力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一、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的职责
二、县以上地方各级电力管理部门的职责
三、县以上地方各级电力管理部门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定义务
四、县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的权力
第七讲 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区
一、电力设施的含义
二、电力设施保护范围的含义与内容
三、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含义与内容
四、《条例》规定保护范围和划定保护区的目的
第八讲 电力设施的保护
一、电力管理部门保护电力设施应当采取的措施
二、危害发电厂和变电所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扰乱电力生产和工业秩序与阻碍执行公务行为的区别
四、危害电力线路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应遵守的规定和禁止的行为
六、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应遵守的规定和应禁止的行为
七、《条例》禁止的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违法行为
八、《条例》规定禁止非法收购电力设施器材的必要性
第九讲 对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处理
一、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的互相妨碍
二、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的处理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三、对架空电力线路跨越一般建筑物的处理原则
四、市政公共设施与电力设施互相妨碍的处理原则
五、电力管理部门与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的关系的处理原则
……
第十讲 奖励与惩罚
第十一讲 犯罪行为与刑事惩罚
第十二讲 行政惩罚
第十三讲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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