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准确地应当称为证明法学)所要揭示的知识,既是哲学认识论与实践论的问题,又是法学实体论与程序论的研究对象。研习证据法学,应当具备逻辑理性思维和实践感性思维背景知识,更要将作为逻辑思维的理性认识与作为实践思维的感性认识结合在一起。《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证据法学概论》的写作,力求使二者结合与融洽,因此,在之前没有接触过证据法学知识或没有从事过司法工作的读者,阅读、理解《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证据法学概论》内容可能有点“困难”,在此情形下,不妨精读两遍,之后即能豁然开朗。《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证据法学概论》的内容是证据法学的基础知识或基本理论,是二三十年都不会“过时”的理论知识。对于本科生而言,只要掌握第三、四、五、七、八、九、十章以及第十一章第二节、第十二章第三节这些内容即可,至于其他各章,可以作为背景资料予以参考。对于硕士研究生,《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证据法学概论》的全部内容则要悉数掌握,特别是进行诉讼行为,一定要掌握《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证据法学概论》的全部内容。作为检察官、法官、律师等法律人,《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证据法学概论》的知识则是必备的,否则,将不利于作出正当的、公正的司法行为(结果)和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