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选》 自1992年问世以来,至今已出版了60辑,成为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出版时间最早、延续时间最长、出版 册数最多的案例作品。这59辑案例选,从一个侧面记载了十多 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发展的轨迹,展示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取得的 显著成就,汇集了广大法官公正、高效司法的思考与智慧。对广大法官办理各类案件,发挥了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作用,为我国的 法学研究与教学工作,提供了真实、生动且非常有价值的素材。受到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普遍喜爱与重视。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自成立以来,就把编辑好《人民法院案例选》作为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交办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精心组织了一支强大的通讯编辑队伍,为《人民法院案例选》 组织报送优秀案例,并先后召开了8次《人民法院案例选》通 讯编辑会议,对案例选的编辑工作进行部署。2004年法研所重 组以后,按照肖扬院长关于“把法研所建设成为人民法院应用 法学研究基地”的重要指示,把继续编辑好《人民法院案例选》作为搞好应用法学研究的重中之重,修改了《人民法院案例选》的编选体例,调整了《人民法院案例选》的通讯编辑人选,规 范了《人民法院案例选》的报送程序,为编辑好《人民法院案 例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了保持《人民法院案例选》的质 量和品位,我在这里就研究、编写人民法院裁判的案例,谈几点 意见:第一,高度重视案例蕴涵的法律价值,深刻认识案例研究的 重要意义。案例研究是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中十分重要的内容。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是审理案件,每一次审结的案件,特别 是其中的新型、复杂、疑难案件无不凝结着法官的智慧和心血。 案例研究对于总结司法经验、指导审判实践、推动法学发展、提供立法素材具有重要作用。为最大程度地发挥案例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 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而案例指导制度的建立有赖于案例的研 究和开发深度。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改进工作,做好案例研究和开发工作。 第二,将案例的研究和开发作为总结审判经验、提高司法能力的重要途径。案例全面记载了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法官的裁判过程和裁判理由,反映了法官的裁判方法,以其直观性和灵活性发挥着对审判实践的指导作用。案例的研究和开发有利于总结和 交流审判经验,有利于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的法官分享司法智慧。一些法官培训机构已经开始运用案例教学方法改进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果。实践表明,加强人民法院案例的研究和开发可以汇聚整个法官队伍的经验和智慧,为正确、有效地履行司法职能奠定良好的基础。我们要继续坚持这一正确的研究方法,把它作为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途径。 第三,注重挖掘案例对于法律的解释和发展功能,归纳出具体的法律规则,构建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法律条文适用于具体案件之后才有生命。具体案例的权威来自于法律,同时也是对法律具体含义的阐释与发展。其具体表现就是通过案例的结论所体现的裁判规则,对成文法规范完成“具体化” 的过程。在大陆法系国家,随着法院判例制度的发展, 由司法裁判所确立的具体法律规则越来越多;在普通法系国家,判例规则构成法律规范体系的主体。中国虽然不搞普通法国家的判例制度,但通过案例所体现的裁判规则的作用将逐渐获得其应有的地位。人民法院在开发和研究案例时,应当注重对所蕴含的规则的总结归纳, 以丰富法律规范体系,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四,整合力量,资源共享,提高案例研究水平,齐心合力建立和完善中国的案例指导制度。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探索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有关的司法解释也在起草之中,这对案例的研究和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抓住这一契机,对编选案例的渠道、格式、平台进行整合,以适应审判工作对案例指导和案例研究的需要。《人民法院案例选》的指导性一直发挥得很好,今后要继续发挥这方面的作用,要把它作为指导性案例的重要来源,为国家法治发展提供资源。不仅如此,还要注意发挥《人民法院案例选》的研究性、资料性的作用,为应用法学研究提供素材,为案例法学的发展与繁荣作出贡献。因此, 《人民法院案例选》要适应新的形势需要,不断创新,完善制度,提高编写质量。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例的编选和报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案例的编选报送、表彰激励等制度,形成法官自觉关注案例、积极编写案例的良好氛围。各级人民法院要齐心协力,及时把案例中的真知灼见发掘出来,让最高人民法 院决定的这项长期事业,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使它成为一本全面客观反映法院审判工作、展示法官集体司法智慧和理念的精粹,成为我国现阶段法治进步和法律发展的忠实记载。 总之,希望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明确案例研究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案例的开发、编选与研究,对《人民法院案例选》编辑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共同把人民法院的应用法学研究全面、深入地开展下去,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