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的特色在于:(1)按照阶层的而非平面结构的理论,讨论犯罪成立的主观和客观要件,实现体系上的创新,在“体系的思考”上迈出了关键步伐。(2)反思现行的刑法学研究方法,对于刑法总论的关键问题提出独到、深入的见解,在建构“精巧的刑法解释说”方面进行尝试,在“体系的思考”中凸现“问题的思考”。(3)重视社会发展和刑法制度变迁之间的紧密关联性,强调刑罚的积极预防功能,促进公众认同与刑法制度之间的互动。(4)提倡学派论争,对刑法诸问题的解释,与作者一直坚持的刑法客观主义立场保持紧密关联,最大限度地贯彻了思维的前后一贯性。《刑法总论》立足于刑法客观主义立场,承认法益概念的重要性,并主要按照行为无价值论的进路,全面论述犯罪成立理论、未遂论、正犯与共犯、犯罪竞合论以及刑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