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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海内外的学界打假大案始末

震惊海内外的学界打假大案始末

定 价:¥35.00

作 者: 马庆株
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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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00462071 出版时间: 2007-06-01 包装: 平装
开本: 16开 页数: 270 字数:  

内容简介

  《震惊海内外的学界打假大案始末》是中国学界打假“第一案”始末实录。书中这桩奇案,奇就奇在有人过街,老鼠喊打。原告剽窃者恶人先告状,剽窃事实清楚,天津市语言学会作为被告被迫应诉,竟然初审输了官司。初审判决不公,悍然支持剽窃者,打击正义,激起了学界公愤,引起国内外学者反剽窃签名超过千人,前所未有。该案旷日持久,经年累月,跨2004—2006三个年份,占用了我们大量时间,以至于不得不放下手中的许多重要工作,甚至不得已中断国家课题和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的研究,使学术事业蒙受了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直到2006年初才终于迎来了天津市语言学会大获全胜的终审判决。该案情节曲折起伏,可谓连环案。一案套一案,甲案为剽窃者状告学会侵犯剽窃者名誉权案,乙案为著作权人状告剽窃者案,案情曲折跌宕,很有可读性。本案引起数以百计的媒体关注,大量报道,超过了以往。《社会科学战线》还出了专号。此案被评为法治影响中国——学界第一案。

作者简介

暂缺《震惊海内外的学界打假大案始末》作者简介

图书目录

序言
关注学术生态(代序)
前言
第一部分事件始
沈履伟剽窃案诉讼全程大回放
沈履伟剽窃案时间表
震惊学术界的“沈履伟剽窃案”
“沈履伟剽窃案”引发的思考
关于沈履伟剽窃案
——天津市语言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谭汝为答《今晚报》记者问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谈有关沈履伟学术腐败等问题
第二部分 庭审实录
沈履伟起诉书
天津市语言学会律师代理词
沈履伟《求是集》剽窃14篇论文对照表
董志广的三份证明
董志广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摘要)
吴云的两份证明
封野的证明
天津外国语学院关于沈履伟问题的四份文件
关于“沈履伟《求是集》专家鉴定会”情况的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西民二初字第2352号)
司法判决书岂能草率成文?
——从文字规范角度评河西区法院的
判决书
既“闻过则喜”,就不要怕“羞”
——评天津市河西区法院关于沈履伟
案判决书的文字错误兼与徐爱民
先生商榷
不能因法律文书出错让整个司法蒙羞
天津市语言学会上诉状
廉立律师的代理词
天津市语言学会在“名誉权案”上诉庭审的发言
天津市语言学会在上诉庭审的辩论词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二中民一终字第’787号)
周宝珠民事诉状
周宝珠的证言
关于沈履伟所谓“致歉信”的声明
关于“周宝珠诉沈履伟侵害著作权案”的代理词
关于“周宝珠诉沈履伟侵害著作权案”的补充代理词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二中民三初字第41号)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津高民三终字第2号)
沈履伟致歉声明
第三部分 学会文件
关于天津市外国语学院教师沈履伟《求是集》的剽窃问题
——天津市语言学会致天津市有关领导和天津外国语
学院的公开信
将反对学术腐败的斗争进行到底
——再评沈履伟《求是集》抄袭问题
人民法院岂能为学术不端行为张目?
——评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对沈履伟诉天津市语言
学会所谓侵害名誉权案的一审判决
沈履伟剽窃案又添一铁证
——周宝珠教授《略论吕惠卿》被《求是集》全文剽窃
天津市语言学会秘书处致周宝珠教授的信
河南大学周宝珠教授委托刘坤太先生致天津市语言
学会的感谢信
用实际行动捍卫学术共同体的尊严
——天津二中院终审判决认定沈履伟构成剽窃,语言学会
撰文对其进行公开批评属正义行为无可非议
捍卫学术尊严,遏制学术腐败
——天津市语言学会举行座谈会
第四部分 学界评论
“全国学术批评与学风建设论坛”在北京举办
开展学术批评 反对学术不端 维护学术尊严
——关于沈履伟剽窃案的公开信
征集签名:关于沈履伟剽窃案的公开信
为学术打假护航,还是为学术造假张目?
——质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关于
沈履伟案的判决
学术批评和司法诉讼的良性互动问题
——从沈履伟剽窃案谈起
欲盖弥彰的抄袭剽窃 颠倒黑白的错误判决
——评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对沈履伟
抄袭案的判决
坚决维护学术规范,严厉惩治学术不端
——对沈履伟剽窃案的回顾与反思
反对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团体和学术工作者义不容辞
的责任
莫名其妙的“转让” 荒唐透顶的判决
——评沈履伟案中凸显的怪现象
对“求是”的莫大讥讽
——剖析沈履伟《求是集》的剽窃行径
错误的轨迹失衡的心态
——“沈履伟事件”感言
石头·舞台·镜子
——沈履伟剽窃事件再思考
维护学术尊严维护法律权威
学术批评侵权应适用公正评论抗辩
掩饰和狡辩岂能改变剽窃的事实与性质?
——关于天津市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
‘剽窃案的反思
向周宝珠先生致敬
——兼评沈履伟近日在开封的举动
粗暴践踏学术自由的判决
——评沈履伟诉天津市语言学会
案件之判决
抨击时弊引导规范任重道远
——从沈履伟案谈学术批评网与
学术批评
学术界的“信”与“责”
——对沈履伟事件的反思
“过而改之,善莫大焉”
——岂能以“动机不纯”为剽窃辩护?
司法之舰重护航学园百花迎艳阳
——赞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
沈履伟案的终审判决
从沈履伟案反思学术腐败问题
沈履伟剽窃案引起国际学术界关注
第五部分 媒体报道
天津市语言学会维权败诉又上诉
是共同合作还是抄袭剽窃
——天津市语言学会意在学术打假
不料被判侵权
学术批评——造成名誉侵权?净化学术风气?
你说我剽窃我告你侵权
《求是集》再次陷入剽窃丑闻
《求是集》疑似剽窃200余名专家批评
学术腐败
天津市语言学会:批评者的困境
人物点击
——沈履伟:“剽窃者”胜诉
学术批评,还是名誉侵权
一件学术剽窃案背后的名利较量
一本著作14篇论文涉嫌全文剽窃
专家指出:“转让”署名践踏正常的学术秩序
——一桩名誉侵权案判决后引发
340多名学者质疑
《求是集》剽窃丑闻事件真相
《求是集》涉嫌剽窃,四百学者联名声讨
涉嫌剽窃殃及夫人
“沈履伟涉嫌剽窃案”再开庭笔迹鉴定
结论昨日公示
“副教授剽窃案”笔迹鉴定结论揭晓
原稿标题,被告所写
“友情剽窃”拷问学术人才晋级机制
——天津《求是集》案件调查
《求是集》抄袭案余波未了(香港大公网)
抄袭剽窃:拷问学者良知(《检察日报》访谈)
河大教授愤而痛击学术剽窃
将他人作品改标题后署自己名发表
法院一审认定沈履伟剽窃
天津外院副教授诉市语言学会名誉侵权案
尘埃落定
不屈不挠捍卫学术尊严,市语言学会终审
胜诉
终审判决:沈履伟行为构成剽窃
捍卫学术尊严终审胜诉
——法院认定天津外语学院
副教授剽窃
学术造假贻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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