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汉东,江西省东乡县人。1982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著有《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等专著10部,另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曾获首届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湖北省政府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等。1992—1993年赴美国锡丘拉兹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1996-1997年赴澳门任立法议员法律顾问。2006年11月-12月赴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进行合作研究。2006年5月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上为国家领导人讲授“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