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地名图录》在原《上海市浦东新区地名录》基础上,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地名管理办公室和浦东新区规划院共同编辑完成,所录的主要地名是经依法批准的地名和依据《上海市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予以确定的地名。 二、本《地名图录》分为行政区域、市政交通设施、居住区和建筑物、公共绿地、广场和文体休闲场所、自然地理实体等五类。共收录标准名称8 810条,街镇地图25幅,其中区、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名称848条;山、河、湖、岛、礁、沙、滩、水道等名称221条;开发区、区片、公共绿地、公共广场、游览地、宗教场所及台、站、场等名称l01条;居住区、集住地、集镇等名称328条;市政交通设施等名称1 669条;海塘、江堤等名称9条;建筑物等名称886条;自然村、宅等名称3 027条;撤销行政区域地名260条;已更名的河流26条;已更名的建筑物地名50条;撤销自然村、宅地名1 087条;旧、今路名对照260条;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变革38条。三、为方便查找,我们编录了标准名称汉字首字音节索引。四、本《地名图录》资料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