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的作者现就《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中的相关事项做出如下声明: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中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截止于2007年8月31日前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2007年8月31日后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与《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中有关内容相冲突之处,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为准。二、《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的内容主要是根据适用于全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撰写而成,其中有些内容涉及到地方性法规内容,但《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中也可能未全面顾及到该地方的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敬请读者在阅读此书内容之时,同时也需要注意了解本地区最新颁布的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三、《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中结论性意见均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做出,但不等同于法院判决、裁决的结果,其结论性意见仅供读者理解现行法律和处理类似纠纷时做参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