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开展反腐败工作是由我国党和政府的性质、宗旨所决定的,是在党的领导下依靠群众支持而积极、主动开展的事业。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不仅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巨大成就,反腐败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效,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其中注重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就是重要经验之一。我国已逐步探索出一条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效开展反腐败的路子。这就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体系。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开创性的事业,有大量工作需要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不断探索,需要借鉴国外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需要继续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入《公约》正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进一步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学习借鉴世界各国反腐败经验的平台。作者撰写的《中国反腐败立法构建研究——以》一书,作为一部以如何使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衔接为基础,研究我国反腐败刑事司法改革的著作,是她作为博士课题研究成果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