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中国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进程中的历史选择。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能都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密切相关,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给检察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明确了奋斗目标。新的时期,检察机关承担着新的考验和艰巨的历史使命。伴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以司法诉求的形式,涌入司法领域.检察机关面临着一系列热点与难点问题,正确处理与化解各种矛盾诉求,准确履行检察机关职权,是本书稿要探讨与解决的重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