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3日于清华大学修订 读者眼前的这本《大众传播法》,应当是近年来翻译的第二本大部头美国大众传播法教材,也是两位年轻译者的又一个上乘译作。本书分为十二章,它不但比较全面地介绍了美国的传媒法体系,而且以美国教科书特有的“友好界面”(指教材编写者以学生为本,重视理论阐述的深入浅出,达到了学理性与可读性与易读性的交融)阐述了其要义。从中可以看出,美国的由宪法《第一修正案》统领的传媒法体系阶位分明、构成完整,涉及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等众多领域,体现了当代大众传媒的无孔不入的社会渗透力以及随之产生的各种复杂的法律纠葛,为我们建构自己的传媒法律体系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启示和实际参照。本书介绍的是直接规范传播活动、决定传播内容和表达渠道的法律。本书的焦点在于当代法律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此外也讨论了历史、道德、社会习俗和法律哲学。本书主要是为有志于成为电视新闻主持人、体育新闻主编、摄影记者、广播节目主任、广告从业者、杂志撰稿人、政府信息官员、调查性报道记者、电视制片人、网站管理者和闲谈专栏作家等职业传播者的学生撰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