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写本书时,我们在采纳王利明教授学术观点基础上,又众采各家之长,对中国民法学体系进行了新的探索和研究。本书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相结合的原则,在研究方法上突出体现以下几个特点:1. 民法的历史传承与创新相结合民法学的理论和体例不是一朝一夕产生的,而是经过了相当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早在罗马法时代,法学家盖尤斯在其《法学阶梯》一书中,就提出了一种罗马民法体例,将罗马市民法划分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三部分。法国拿破仑民法,采用了罗马法体例,但将诉讼法从民法中分离出来,同时将物法进一步分为财产法和财产权的取得方式。后来德国创建的潘德克吞民法体例,将民法分为总则、债权、物权、亲权和继承五编。近现代的荷兰民法和俄罗斯民法,都将法国模式和德国模式结合起来,同时又吸收了英美法系的经验,创建了民法八编模式。本书在尊重大陆法系民法传统的基础上,吸收了世界各国民法的经验和成果,又紧密结合中国的民事立法实际情况,将民法体例设计为八编:总则、人格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物权法、债权法、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在民法内容上,本书也着力对新出现的民事法律关系进行了研究和探索。例如,在人格权法研究中,对大家陌生的贞操权、信用权、隐私权等进行了探讨。在侵权行为法研究中,贯彻了以大陆法系为体,英美普通法系为用,广泛吸纳司法经验的原则。2. 民法的体系化和逻辑性相结合体系化和逻辑性是民法学的内在要求。近代意义上的民法学,是追求体系化和严密逻辑的学说。而作为民法最高法律形式的民法典,更是以体系性以及由之所决定的逻辑性为重要特征的。体系是民法的骨架,逻辑是民法的血脉,二者是民法的生命所在。本书把满足民法形式合理性的要求体现在体系的完整性上,在整个民法体系中充分贯彻了民法的基本价值观念,如平等、诚实信用、私法自治、维护交易安全等。通过消除整个民法体系价值观念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将各项民事法律制度整合成一个有机整体,以建立起内在和谐一致的民事规范体系。3. 理论性和时代性相结合本书在深入法理研究,适应法学教育和研究的需要基础上,着重我国民法司法实践研究,以全面地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需要。读者完全可以通过新的实践、新的视角、新的体验去感悟、去应用、去创新、去提升民法学。4. 技术规范和深浅适度相结合本书力求技术规范,做到语言规范,简明扼要,逻辑严谨,层次分明,并在技术上与国际出版物接轨。同时深浅程度适中,本书力求有较高的学术品位和思想含量,有深入浅出的剖析学术论点。也就是说,本书既可以作为专门研究民法的学者们的参考用书,又与大学生、研究生和初步接触民法理论的人接受能力相适应。21世纪纷纭复杂、充满变数,民法学的丰富和完善也一定面临着一个又一个的巨大挑战。那就让我们法学学者和法律工作者一起共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