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处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时期,中央提出2010年形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宪法作为我国法制体系的核心构成,行政法作为直接调整行政管理、规制政府权力以促进实现法治的重要法律部门,在整体的法制建设中显得尤为关键。法制建设的发展为法学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对其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其关注现实问题和学术前沿,为法制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是新中国最早成立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权威教学科研机构之一,也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级重点学科。作为其学术组织机构的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具有专业人才优势,积极发挥特殊的学术纽带和学术窗口作用,近年来定期和不定期邀请权威学者到研究中心作专题学术演讲,为广大师生提供最新的学术信息和交流最新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