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是认为目前还不能废除死刑,但必须严格控制死刑。有学者指出:“对于像中国这样有13亿人口、56个民族的大国,采取渐进的方式,有步骤、分阶段地废止死刑,比采取激进的方式立即全面废止死刑,更为务实、稳妥。”那么,为什么要坚持“少杀慎刑”的方针?如何才能“严格控制死刑”?采取什么具体办法才能做到“有步骤、分阶段地废止死刑”?这便是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本书拟对古今中外的死刑制度进行纵向的考察和横向的比较,并对我国现行死刑政策与死刑立法进行反思。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早就明确指出,死刑并不能够制止犯罪,并对死刑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提出质疑。中国共产党曾经两度向世人庄严宣告本党以废除死刑为奋斗目标。这些都是本书立论的基础。严格限制死刑进而废除死刑,代表了人类法制文明的前进方向。我坚信,在物质、文化高度发达和民众更加理智的文明社会。少杀慎刑乃至完全废除死刑的决策,将会逐步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