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作者专心致志撰写22年而成。它的轴心是确证“行为应该如何的优良道德,只能通过道德最终目的,而从行为事实如何的客观本性中推导出来”的伦理学公理。这一公理可以归结为一个道德价值推导公式:前提1:道德最终目的(道德价值主体)前提2:行为事实如何(道德价值实体)结论1:行为应该如何(道德价值)结论2:与行为道德价值相符的优良道德(优良道德规范)伦理学的全部内容都是从这个道德价值推导公式所表明的伦理学公理推导出来的。上卷《元伦理学》就是确证这个伦理学公理的科学。中卷《规范伦理学》则是具体推演构成这一公理的四个命题的科学:首先,推演前提1,亦即道德概念、道德最终目的和道德终极标准:其次,推演前提2,亦即行为事实如何之16种、6类型、4规律;最后,推演结沦,亦即运用道德终极标准衡量行为事实如何之善恶,从而推导出行为应该如何的优良的道德总原则“善”和优良的社会治理道德原则“公正”、“平等”、“人道”、“自由”、“异化”以及优良的善待自我道德原则“幸福”,并从这七大道德原则推导出“诚实”、“贵生”、“自尊”、“谦虚”、“节制”、“勇敢”、“智慧”、“中庸”八大优良道德规则。下卷《美德伦理学》则是研究如何实现规范伦理学所确立的这些优良道德规范的科学,因而研究“良心”、“名誉”和“品德”:良心与名誉是优良道德实现途径;美德则是优良道德之实现。这样一来,便不但将一直相互否定的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结合为一门科学,而且使伦理学成为一种如同物理学一样客观必然、严密精确和能够操作的公理化体系,从而科学地解析了两千年来人类一直争论不休的一系列重大伦理学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