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每一种制度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研究外国的制度是为了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但这必须以正确认识本国制度之优缺点为基础,否则便有可能做出一些“取短补长”的蠢事。《从它山到本土:刑事司法考究》是“法学文萃系列”之一,该书分4个篇章,对刑事司法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探讨与研究,具体内容包括《犯罪侦查制度的界说》《检察机关执法观念的更新》《英国的法院和法官》《中国陪审制度的改革方向》《刑事司法的十大发展趋势》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司法证明确实是一项十分复杂且十分困难的工作。司法人员游走于五种证据与三个事实之间,却必须完成一项同一认定的任务。特别是对审判人员来说,尽管他们对案件事实的认识经常处于一种非黑非白的“灰色地带”,或者说,他们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处于一种模糊状态——例如,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可能是有罪的也可能是无罪的,但是他们也必须做出明确的判决——或者判被告人有罪,或者判被告人无罪。客观事实、主张事实、法律事实混杂在五种证据中间,孰真孰假,孰是孰非?这认识的模糊性与裁判的明确性,困扰着每一个坐在法官席上的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