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是执业药师职业准入控制的重要手段,是执业药师资格认定的首要环节。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是执业药师职业准入的基本标准,是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命题、组卷的法定依据,是应试人员明确考试规则、范围和内容的必备指南。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和资深执业药师,依据执业药师岗位职责的实际需要,在2003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的基础上,制定了2007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审定,予以公布。2007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在保持考试科目不变的前提下,调整了大纲编写体例,采用表格形式具体列出大单元一小单元一细目一要点4个层次的考试内容,反映考试范围和具体要求,取消了掌握、熟悉、了解的认知程度的要求。考试大纲所列考试内容均属于执业药师必备的知识与能力要求,统一纳入考试命题的范围。考试内容在要求必要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更加侧重于考核知识的理解和分析,注重与执业药师执业活动密切相关的实用性知识与技能的综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