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成文法的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于法科学生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首先,学习、认识法律必须依靠法律条文。法律的概念、原则和制度都是镶嵌在法律条文之中的,教科书上的相关内容在一定意义上是法学者的归纳和概括。其次,熟练掌握法律条文是从事司法实践活动和法学创造性活动的前提。没有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认识,就很难正确适用法律,进行案件的裁判,毋宁说对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和对法律漏洞进行填补了;没有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认识,也很难发现法学的实践需求,进行任何法学研究活动、法学的“创造性发现”就缺乏源头活水、缺少“靶子”,难免“空对空”。在当前的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师也越来越注重对法律条文的解读。在我国的立法体系日渐完善、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一批了解中国国情、熟知中国现行法律,并能从比较法的视野、以多学科的方法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法学者。法学教科书的功能在于对法学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的介绍;外国法学著作提供一种比较法的视野;学术著作提供一种法学方法和理论素养的训练;掌握现行法律规定则需要通过案例和法律法规的研习。本套“学生常用法律法规”的编撰,正是基于以上想法而开始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图书是以法律教材和学术专著为主服务于法学教育事业的,在习惯思维中,我们并未将法律法规汇编书纳入教材的谱系,但其实,一本好的法律法规汇纂本身就是学生最好的、也是最基本的教科书!本套“学生常用法律法规”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满足学生学习、使用法律法规的需要:第一,按照学科体系全面汇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分学科对篇幅所限、没有收录但是也可能用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提供了完整的目录,以供读者按图索骥。第二,对绝大多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都提供了“条文要旨”,以方便读者检索法条。第三,对部分重要的法律法规,提供了“立法背景(与立法争议)”的说明,让读者理解本法出台的背景,立法争议的提示是为了让读者理解立法者的选择,并借此提示读者:现行法律规定并非是唯一的选择,而仅仅是立法者当时的、现实的一种选择。第四,对部分重点法律条文提示了“关联法条”。第五,对法律条文涉及的重要案例在脚注中予以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