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日秀,高丽大学法科大学毕业,第12回 司法考试合格,高丽大学大学院修了(法学硕士),德国Mtinchen大学修学(法学博士)(Dr.ajur.a),司法研修院第2期修了律师,首尔大学法科大学讲师,美国HarvaM University Law School Visiting Scholar,现高丽大学法科大学教授,司法考试委员及各种国家考试委员,法务部刑法改正审议委员会 委员,ZStW(总体的刑法学志)编辑咨询委员著作及译著Die Bedeutung der Menschenwlirde im Strafrecht,insbes.aFar Rechfferti-gung und Begrenzung der staatlichen Strafe,1983,Diss.aMtlnchen.a《韩国刑法Ⅰ》(总论上)、《韩国刑法Ⅱ》(总论下)、《韩国刑法Ⅲ》(各论上)、《韩国刑法Ⅳ》(各论下)、《刑法学原理》(总则讲义)、《新刑法各论》、《刑法总论讲义》、《注释刑法总论》(共著)、《新稿刑法各论》(共著)、《注释刑事诉讼法》(共著)、《法·人间·权》、C.洛克辛:《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译著)、N.aBrieskom:《法哲学》(译著)、《打开黎明的胸膛》(时评集)、《爱与希望的法》(时评集)、《改革与民主主义》(时评集)、《法如江河一样》、《关于体系性犯罪论的方法论的一考察》、《刑法各论研究的方法论序说》、《关于刑法上原状恢复制度的刑事政策机能及效用的研究》、《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刑法》、《克隆人的法的、伦理的问题》。此外发表诸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