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作为一种工程技术和文化艺术的集成绝对离不开以往人类成就的积累。换句话说,从根本上讲建筑是无法真正“原创”的。另一方面建筑作为营造人工环境的组成要素,势必要考虑与其他要素的相互关系,不能为批判而批判、为不同而不同。脱离环境、自以为是的“原创”是不应纵容的创作态度。其三,建筑是个社会系统,要体现各方面的意志和利益,并不能完全由个人的经验和感悟来判定和左右,否则就会四处碰壁。于是我试图建立个简单的算式来表达自己对“原创“的理解:在学习前人创造的基础上十个人经验和感悟+对环境要素和社会利益的综合研究+有意识地与时尚和流行保持距离+在可控的范围内把设计策略和手段推到某种非常状态。可能有人会觉得这种观点太中庸,像老中医抓中药,哪味都有点儿,哪味管事儿也说不清;也可能有人觉得这样一来“原创”的价值被稀释了,缺少了内在的动力,抑制了创作的冲动,面面俱到很难出“原创”作品。的确,以社会服务为宗旨的建筑职业实践和追求“原创”的艺术行为在创作方向和立场上颇有不同,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大量性的平常建筑实践中就没有“原创“的价值。换句话说,我们职业建筑师应该以更务实的态度去“原创”自己的作品服务于社会。收录在这本作品集中的“小”建筑实际上就或多或少含有所谓原创的价值。这也是我们年年纪录这些作品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