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洲先生祖籍山东省蓬莱县,1953年6月20日出生于福建省泉州市,汉族,1978年9月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82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获北京大学刑法学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获得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基金(CLEEC)赴美学习机会,1988年获得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至1996年作为洪博基金会(Alexander von Hum boldt—Stiftung)的客座研究员,在联邦德国马普国际与外国刑法研究所和奥格斯堡大学法律系从事研究工作;2004年作为英国学会王宽诚研究基金(British Academy K c Wong Fellowships)的客座研究员,在英国伦敦大学高级法律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王世洲先生1985年留校任助教,1987年任讲师,1993年任副教授,2001年任教授,自2003年起任博士生导师,2007年起任美国斯坦福大学兼职教授,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中国刑法,比较刑法,国际刑法。王世洲先生参加了中国1997年《刑法》的起草准备与咨询工作,为1996《刑事诉讼法》的制定提供了法律帮助。另外,还帮助起草了中国《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为中国《证券法》、《著作权法》以及许多单行刑事法律的制定工作提供了咨询意见。截至2007年底,王世洲先生已经独立出版专著2部和译著2部,其中《德国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研究》一书获得2000年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作为主编、副主编、主译出版专著、译著共4部,其中《美国经济犯罪和经济刑法研究》(周密主编)一书获1995年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参著、合著专著共12部,其中由荷兰克鲁沃出版社出版的英文专著4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和对策》(周密、康树华、储怀植主编)一书获1990年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二届评奖大会二等奖;《中国刑法论》(杨春洗、杨敦先主编)一书获1995年国家教委第三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二等奖;《现代刑罚目的理论与中国的选择》(《法学研究》,2003年第3期)获得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中科研成果类三等奖。王世洲先生在国内外包括我国台湾地区还发表了论文、译文共60篇,其中直接用英文、德文在欧洲、美国、德国、波兰、英国等国家和我国台湾发表的论文10余篇。在《美国比较法杂志》上发表的《论中国刑法中的司法解释》一文被《美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收入,在《法学研究》上发表的《中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概念的双重结构与功能》一文被《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收录,文中的主要观点被收入《中国法律年鉴(1999)》中。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上发表的《关于中国死刑制度的反思》一文被《新华文摘》转载。王世洲先生的一些论文曾被翻译成日文、韩文、西班牙文和俄文并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