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连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察战训部一级警督,主要从事中国式摔跤、跆拳道、防卫控制等方面教学。1980年至1988年在北京摔跤队和国家摔跤队从事专业运动,先后获全国摔跤邀请赛、全国摔跤锦标赛、全国摔跤冠军赛冠军,并代表国家出征第十届亚运会。1988年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察战训部工作后,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同时担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跆拳道代表队主教练和北京市体育局摔跤队技术顾问、中国大学生跆拳道协会技术委员会委员等社会工作。多次受命对国内外警察进行培训,并赴韩国进行学术交流。在科研方面,参与编写《擒敌格斗技术》教材(摔法)、《查缉战术》教材(防暴战术)等,并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警察文摘》《北京体育大学学报》、《成都体育学院学报》等杂志发表警察体育教育、盘查、摔跤、体能训练以及体育史等方面论文数篇。刘连发同志以优异的运动成绩和优质的教学成果。先后获得一系列荣誉与奖励,包括:1985年获“国家健将”称号,同年荣立国家体委“三等功”,1992年获“国家级摔跤裁判”称号、“武术六段”称号,2001年韩国跆拳道协会授予跆拳道“四段”称号;2000年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优秀教学质量奖;1994年、2005年分别荣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嘉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