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经海,男,生于1970年仲秋,安徽宿松人。1994年7月毕业于安徽阜阻师范学院政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留校于本系法学教研室任教。分别于1995年、1999年和2004年被评聘为助教、讲师、副教授(2003年内聘),2005年人选安徽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 留校后即于1994年9月至1995年1月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专修刑事法律;1996年9月至1997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教班学习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分别于2001年和2005年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攻读刑法专业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自1998年任“助教”时主持安徽省教育厅社科基金项目“我国拘留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始。逐渐对科研有所追求,并有幸于2005年单独承担司法部部级项目“关于刑期折抵的77个司法解释研究”,于2007年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自选项目“刑法视野的我国羁押体制完善研究”;先后在《法律科学》、《现代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法学杂志》、《人民司法》、《人民检察》、《犯罪与改造研究》等核心及其他省级以上期刊单独发表专题学术论文3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