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政府决策方面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和全格顾问,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要,其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在市场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的过程中,其重要的职能作用越来越凸显。因此,加强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既是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责所在,也是政府法制机构开展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随着我国各项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形势的发展变化,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决策所需的信息量增大了,影响决策的变量增多了,决策的时效性增强了。这就要求政府法制机构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自觉从计划经济体制下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将依法行政理论研究自觉地放到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和总结,积极探索、概括和总结实践中的新经验,在理论、观念上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新、有所前进,努力开成符合时代要求的、能够指导具体实践工作的理论成果,同时,也为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依法行政理论体系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