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大纲和教材每年都根据现行法律以及社会热点的变动而有所变化,考试难度日益增加。那么,司法考试的命题思路究竟何在?我们认为,基本上有三个标准,即“实用的”、“常考的”和“新出的”,尤其后两者,是重中之重。司法考试是“一门放弃的艺术”,抓住重点复习,才能事半功倍。依据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要求,围绕司法考试命题思路,我们组编出版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照及教材增补辅导》,希望在点明司法考试大纲、教材最新变化的同时,帮助考生破解司法考试的奥秘。(一)2008年大纲和教材变化情况综述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变化很大,除了在每个章(节)下新增“基本要求”,对各考点作了解、理解、熟悉、运用等不同要求,还在每个部门法后增加了法律法规目录。2008年沿袭了这些变化,并作了进一步调整:1.大幅删减、变更考点,完善大纲内容。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中,删除考点467个,变更考点297处(变更考点中很大一部分是删除子考点)。可以说,这是司法考试有史以来考点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其中最突出的,当属刑法,分则部分形式和结构全部更新,每一章都将罪名分为“重点罪名”和“普通罪名”,并删减了109个罪名。2.根据新法及法学理论发展,局部新增考点。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52个,其中,法理学、宪法、经济法和刑法四个部分法的新增考点占了61%。这些新增考点往往与新法以及法学理论发展密切相关,例如,民事诉讼法部分的新增考点,均是《民事诉讼法》修订后最新增加的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的新增考点,均针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等。总体来说,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变化上可谓“量”减“质”升,现有内容上突出三法三诉,对考生应考的指导性趋于更佳。(二)本书内容为了让考生更好地了解大纲和教材的变化,准确把握2008年命题的新走向,本书设置以下几个栏目:1.【考点增删说明】对司法考试大纲以及教材的变化作总体介绍。包括两部分内容:(1)提示法律最新变化,包括新修正和增加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立法解释等,展现最新立法、司法动态;(2)对照2007年大纲和教材,总结2008年司法考试考点变动情况,让考生总览全局,对司法考试的最新变化了然于胸。 2.【高频考点提示】 总结2003年至2007年司法考试第一卷至第三卷高频考点,以“☆”的数量代表曾被考核试题数,提示“常考”内容,探寻司法考试命题规律。3.【大纲新旧对照】对2007年和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进行比较,以表格列举的形式,直观体现变动考点,细心的考生可能从中发现点点命题奥秘。其中:(1)大纲正文加灰底的文字,为2008年考点变动修改之处。(2)表格中“备注”栏目中的文字是说明文字,非大纲正文,主要对于本章节重大调整之处给予特别说明。(3)与2007年相比,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中的“基本要求”改动均较大,本书中不再一一对比。(4)刑法分则部分,2008年大纲对将罪名分为“重点罪名”和“普通罪名”,章节名称与去年大纲并不一致,并删减了大量罪名,调整较大。为此,本书不再一一指出章节变动情况,仅仅指出罪名的增删情况,请考生特别注意。 4.【教材增补辅导】 《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2008年修订版)由参与大纲编写的相关专家学者撰写,与2007年相比,内容和结构上作了较大调整。针对以上情况,本书依据教材所作修改,为考生指出教材最新变化,提示“新出”内容,特别提示重点难点。需要说明的是:(1)考点标题前序号为所在章和节序号,例如法理学中的“1-1法的概念的争议”,表示“法的概念的争议”是司法考试大纲法理学部分第一章第一节中的考点。(2)大纲考点增删与教材增补内容并不一定完全吻合,往往是教材增补内容多于大纲增删考点。对于大纲变动而教材中改动不大的考点,【教材增补辅导】中不再一一说明。5.【法条新旧对照】针对近年法律法规修订,为考生进行法条新旧对照,帮助考生快速抓住法律法规修改关键之处,提高复习效率,轻松应考。此外,为了让考生熟悉新增考点和新增法条,我们又组织编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新增考点·法条精讲与模测》一书,希望增强考生对新增考点和新增法条的理解和记忆。我们相信,本书能够为您提供准确且权威的信息,帮助您解密考试命题思路,为您复习司法考试“画龙点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