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有两个相辅相成的含义:一是社会经济和谐发展,二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国再次面临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从“增长即发展”的模式转向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这次转型代表了人类发展的大方向。20世纪70年代发生的一场石油危机向人类发出警告:大量消耗物质资源的经济增长难以为继,人们从沉迷于物质财富无限增长的幻梦中被唤醒。1974年,以罗马俱乐部的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的撰写者为代表的有识之士,批判了单纯谋求物质财富膨胀的经济增长理论,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概念。199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通过的题为《21世纪议程》的全球发展纲领,标志着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形成。此后,世界许多国家制定了本国的可持续发展纲要,中国制定的《21世纪议程》成为其中的典范。与此同时,消除贫困成为全球发展的战略任务。1999年,联合国千年发展大会制定了以消除贫困,谋求人类核心发展为目标的《千年发展目标》。在对《千年发展目标》执行的评估中,中国被列为实现目标可能性最大的国家之一。可见,中国早就参与了落实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国际行动,并且卓有成效。在经济高速增长20多年,拥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之后,为落实这个模式而提出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发展的必然。作为世界上人11最多的国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是中国对人类发展事业的伟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