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性服务场所功能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为了方便各地使用,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1、《手册》所编写的相关内容,主要参照北京、上海、大连、天津、南昌、南通等20余个城市的经验与做法,所涉及服务功能主要针对大中型城市中心职业介绍服务机构。2、《手册》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功能划分为基本服务功能、延伸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功能三类。基本服务功能:是指基于职业介绍及其公益性质所必须具备的功能。延伸服务功能:是指在基本服务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深化的功能。拓展服务功能:是指为了进一步满足服务对象,在基本服务功能范围之外开设的新功能。3、《手册》所涉及服务功能共分为七个功能模块,89个具体服务功能。其中,基本服务功能有50个,延伸服务功能有14个,拓展服务功能有25个。每一服务功能下,都用“功能概述”、“重要条件”来进行阐述。“功能概述”概括阐述各项功能具体要实现什么目标、完成什么任务或解决什么问题,以便读者准确把握各功能点的核心特征;同时,还重点说明该项功能主要服务范围、内容、对象、方式或特别需要注明的内容,以便读者更加准确理解。“重要条件”只反映实现该功能所需要的重要而特定的资源准备,对一般性资源或经费的条件要求不做描述。这些资源准备主要包括:重要的人员配置、主要政策依据和技术文件、关键技术环节、设施、环境条件等。4、《手册》还专门提供了一张“双向细目表”。应用这张表使读者不仅可以全面了解场所的功能布局,同时也可从服务对象角度观察各项服务功能的定位和作用,有利于读者更好了解、掌握和使用,完善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