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在历年的司法考试中占到大约60-70的分值,其重要地位不可小视,在刑事诉讼法考试中拿分并非难事,只要考生能透彻掌握法条,应对刑事诉讼法的考试绝对没有问题。与民法、刑法等实体法相比,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较少涉及对法学理论的考查,所以作者向来都强调法条在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地位,绝对不能放松对法条的掌握。所有的考题都可以在相关法条中找到出处。与同是程序法的民事诉讼法相比,刑事诉讼法所占分值略高于民事诉讼法,其内容更多、程序更细致,掌握起来的难度也更大。但从司法考试历年考查的内容来看,刑事诉讼法的命题规律还是很明显的:第一,刑事诉讼法的考查从来没有回避重点问题。也就是说,重点问题历来都是出题者青睐的对象。例如从2003年到2007年连续5年都考查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情况。第二,出题者的出题方式越来越新颖。因为考查的重点几乎年年不变,出题者只好通过变化考题的考查方式将陷阱设计得更加隐蔽,以扰乱考生的思维。第三,考查的综合性越来越强。主要是将实体法与程序法进行揉和。例如,出题者问以下哪些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方面考查了刑事诉讼法中级别管辖的问题,另一方面考查了刑法中涉及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