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在一百多年前的论述,在今天的社会仍然具有着实际的人生指导作用。尽管现在的社会、集体并没有像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那么完善,也并不尽然反映出每个人的意识和思想,但是,人们必须依赖于它,它毕竟是当前人们生存的现实保障,且随着文明的进步,它总是比以前的社会、集体更具有真实性,虽然不完善,但却是真实的。因此,我们应正确地看待个人与社会、集体、他人的关系;正确地看待个人的利益与社会、集体、他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正确地看待个人的生命自由与整个社会、集体、他人生命自由的关系。很显然,在人们共同生活的社会关系中,在每一个人的生命自由发展的圈子里,如果人们时时处处思考着的都只是自己的利益,人人都为自己的生存欲望肆无忌惮地争夺,实际上,每一个人的生命自由就无从保障。因为,他们的每一份私人利益,甚至生命都处在被人掠夺、强占的境地。因此,仅从个人的角度去思考和发展生命的自由,并赋予这种自由以私人的意义,这样的生命,只能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虚幻自由。一个绝对自私自利的人,一个十足的利己主义者是不可能真正实现生命的自由的,他只有生命的绝对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