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永明,1969年3月1日出生,江西进贤人。1997年7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97年始在南昌大学法学院(先后有法律学系、政法学院、法学院的数度易名)任教,先后任讲师(1998年)、副教授(2003年)、硕士生导师(2003年)、教授(2009年)。现为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刑法教研室主任。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二、社会兼职江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江西省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暨南昌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江西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分院兼职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科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三、学术成果现主要从事刑法学和犯罪学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近年来,先后主持、参与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及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获江西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次,江西省高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次,江西省高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次,2009年获南昌大学教师授课竞赛二等奖。在《中国刑事法杂志》《法学论坛》《刑事法评论》《河北法学》《法学杂志》《刑法评论》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撰写《伪造文书罪初论》《刑法谦抑性研究》等著作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