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的政治文化制度基本上是蒙古法与汉法并存,而蒙古法又居于核心位置,亦即内蒙外汉。以元代宫廷为例,蒙古游牧官和为皇室贵族服务的特设官署占据着中央官制的内核部分,即便是汉地式官署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等,也渗透了相当多的蒙古因素。而元代军队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依然是负责宫廷宿卫的万人怯薛,并且怯薛近侍参与中央决策,这些都是蒙古旧制的体现。又如元朝皇帝在大都、上都建立了汉地式的宫殿,但都城之内仍保留蒙古帐殿。这种内蒙外汉的政治文化制度犹如一把双刃剑,既有利于多元文明的共存和繁荣发展,也使得蒙古民族不致被人数众多的汉族迅速同化,同时又带来了种种弊端,诸如滥赐、冗官、贪污、民族矛盾等。元代宫廷史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部宫廷斗争史:究其原因,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元代相当多地保存了分封制和黄金家族的共权原则,使得皇位的继承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到元代后期,权臣在皇位更替中的地位愈显重要,并且多次出现权臣垄断朝政的局面,这又是元廷改革旧制,加强汉地式中央集权的产物。(李治安师《忽必烈传》,第759至802页,人民出版社,2004年)对元代宫廷史的探讨既有利于把握元代历史的梗概,对于理解元代政治文化中很多深层次的问题也大有裨益。毕竟,宫廷是国家权力的核心,是诸多政治文化现象产生的源泉。元代宫廷史是一个涵盖范围颇广的题目,涉及宫廷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诸多方面。受篇幅和笔者能力所限,不可能面面俱到,而只能就一些最为基本的问题进行简要的论述。本书以皇位更迭及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为主线,试图勾勒出整个元代宫廷政治史的轮廓,使人们对元代这一方面的历史有所了解。其中第二章的主要内容以及第三章的部分内容大量参考了李治安师的《忽必烈传》,从这个角度上说,本书是李治安师和笔者的共同成果,当然书中的不足和错误之处皆由笔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