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包括绪论、正文和结论。正文分三篇共十章。上篇是关于宪法平等权司法适用的基础理论,包括宪法平等权司法适用的含义、特点和意义。宪法平等权司法适用集技术性、政策性和权威性于一身,彰显了现代宪政背景下“实质平等”的理念,宪法平等权的司法适用代表了宪法变迁动力之一。中篇是关于宪法平等权司法适用中的制度借鉴问题,主要介绍了与宪法平等权司法适用密切相关的三个宪法上的制度,包括违宪审查制度,主要借鉴了美国的三重违宪审查;宪法私法适用的理论和学说;还有美国宪法平等权的解释理论及其当代争论。此外,还介绍了宪法平等权司法适用当中的政策考量问题。回顾了美国自20世纪60年代推行至今的“肯定性行动”及其遭受“反向歧视”的当代挑战,指出在宪法平等权司法适用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宪法“平等保护”与“特殊保护”的问题;在处理公共政策问题上对司法的角色进行反思,介绍了美国当代法哲学界对司法机关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反思。下篇是关于宪法平等权在我国当前条件下司法适用的现实要求。结合当前我国大陆地区出现的宪法平等权案件及司法实践的发展,对建立宪法平等权司法适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我国未来建构宪法平等权司法适用的对策性研究,具体包括了加强宪法平等权的可诉性、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宪法私法适用和宪法解释制度。在违宪审查模式选择上可以逐步采取法院主导型;审查标准上采用按照“基本权利”分类审查的模式,采用合宪性审查的方法。最后,在我国“弱势群体权利保护”政策实施和推行中,发挥宪法平等权司法适用对少数人权利保护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