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建,1957年生,1978年考入复旦大学分校(后并入上海大学)政法系,1983年毕业后留校任教,先后主讲《刑法学》、《律师业务》和《诉讼技巧》等课程。 1984年开始从事律师业务,专攻刑事辩护,至今办理各种类型犯罪案件千余起,足迹遍布全国各地。其辩护风格曾被当事人总结为“迂回作战的枪手,不蕴不火的棋手,不屈不挠的格斗手”。1989年被评为上海市“十佳刑事辩护律师”,2004年再度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200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刑辩律师”。 2002年10月,翟建律师创办了上海市第一家个人开业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并将该所定位为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个人开业五年来,翟建律师更承办了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被誉为“为刑事辩护而生的人”。 2007年4月,当选为上海首届“东方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