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本《法学初级论谈》的起因,是要解决全校通设课程即“法学基础”课程的教材问题。“法学基础”课程面向非法律专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开设,它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素质为目的,以现代法治意识、主体意识、权利意识为指向的一门素质类、修养类课程,它不要求刻意背诵死板的法律条文,也不刻意追求完整的法学理论体系,它不是法律专业课的浓缩或者简化、更不是法律专业课程的简单拼盘,反而,它是希望能引导学生在“思考、参与、行动”中感悟法律理念,提高法律素养,追求法律真理。所以,现存的《法律概论》、《法律基础》等教材,已经不能拿来就用,这迫使我们引用新的资料编写一本贴近学生需要、内容朴实、读来有味、方便实用的教材。在本书编写的过程中,我们想到,或许广大的社会青年同样对貌似神秘的法律、法学有着极大的兴趣,或许我们也该为他们提供一本可读、可用的法律读物,让他们从中找到解决生活中、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的基本技巧,所以,我们编写时不再把我们的学生作为本书的唯一读者。法律知识体系庞大,现实法律问题万万千,作为编者的我们,确实也头痛该从何处着手起头论谈,最后我们还是决定按“法律主体、法律权利、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纠纷解决”这样一条基本主线,由大量引起广泛关注的真实案例引出话题或印证话题,展开通俗易懂的论谈,从而介绍法学的基本理念、基本原理、基础知识,教授读者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提高读者深入学习法学知识的兴趣、开启法学的神秘之门。或许这比较为广大读者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