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会理论的困境
社会理论的“历史包袱”
社会理论与政治哲学
社会理论的统一和危机
方法问题
社会秩序问题
现代性的问题
人性与历史
法律
第二章 法律与社会形态
问题
三种法律概念
官僚法的产生
国家与社会的分离
社会共同体的解体
分工与社会等级制
官僚法内部的紧张关系
法律程序的出现
多元集团
自然法
自由主义社会与高级法观念
中国问题:一种比较分析
假说
早期中国的习惯和“封建主义”
改革时期:从习惯到官僚法
儒家和法家
中国经验的局限性:其它文明形态的经验
古代印度、伊斯兰教和犹太教的神法
古代希腊——罗马的变形
法律——对秩序瓦解的一种回应
第三章 法律与现代性
关于现代化的观点
社会形态的比较:一种初步的理论框架
要件
部落社会
自由主义社会
贵旅社会
社会的变革
法律与欧洲贵族社会
封建主义的自由主义之间
等级国家中的法律
自由主义社会及其法律
共识
等级制
法律与国家
法律、官僚政治和自由主义:德国问题
后自由主义社会中法治的解体
后自由主义社会
福利国家与法治的衰落
合作国家及其对实在的、公共性的法律的冲击
形式、公平和协作
从合法性的后退:再谈德国问题
超越自由主义社会
现代性的不同形态
现代社会比较
传统主义的社会
革命的社会主义社会
现代主义的统一性
超越现代社会的法律:两种可能性
第四章 再谈社会理论的困境
再谈社会理论
方法问题
社会秩序问题
现代性问题
社会理论、形而上学和政治
索引
附录:现代法治国的条件(季卫东)
译后记